一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,全面负责工会工作。
二、领导、组织召开教代会、工代会的筹备工作。
三、领导、组织教代会、工代会决议的贯彻实施,教代会代表提案的落实。
四、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安排,领导、组织工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研究贯彻实施办法。
五、领导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,大力推进校务公开,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。
六、根据需要,召集教代会执委会(工会委员会)全体会议,研究决定重大问题。
七、领导、组织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,对教职工进行党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制度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。
八、密切联系群众、倾听教职工的心声,关心教职工的疾苦,为教职工排忧解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