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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工作的通知

作者:工会 编辑:付咏松 点击次数:次 发布时间:2021-11-25

各分工会:

      为体现学校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关怀,更好地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困难,促进学校和谐发展,现就2021年度教职工困难帮扶申请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请对象:困难教职工

二、申请条件

(一)特困教职工(在册教职工)

1、教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或遇意外人身伤害,个人承担医疗费3万元/年(含3万元)以上,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、生活特别困难的。

2、教职工本人家庭因意外灾害,经济损失超过5万元(含5万元)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。

3、教职工本人因伤病致残无劳动能力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。

4、教职工的配偶(遗属)、子女因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,因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(或法定赡养人无赡养能力)等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,经申请获批准可纳入帮扶对象。

(二)一般性困难教职工

1、教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身患重大疾病或遇意外人身伤害,个人承担医疗费3万元/年(不含3万元)以下,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、生活困难的。

2、教职工本人家庭因意外灾害,经济损失5万元(不含5万元)以下,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。

3、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负担较重,生活困难的。

三、申请程序及要求

(一)特困教职工:按照湖工行字〔2016〕123号文件申报及确定帮扶标准。

(二)一般性困难教职工:填写一般性困难教职工申请表,校工会福利委员会研究确定帮扶标准。

各分工会接此通知后,在单位党政的领导下高度重视,认真调查研究,主动关心困难教职工。同时要严格把关,实事求是,防止虚报,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的登记、审核、申报工作。困难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,于12月10日(星期五)17:00之前,报校工会411办公室付咏松老师收,电话2345506逾期视同自动放弃。

附件:
  附表1,湖北工程学院特困教职工帮扶申请表.doc
     附表2,湖北工程学院一般性困难教职工帮扶申请表.doc

湖北工程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21年11月2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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