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负责组织教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;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,协调教代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,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;
2、负责组织开展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;
3、负责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及学校计划生育工作;
4、负责教职工福利和帮扶工作,落实相关政策规定的慰问和帮扶解困工作及疗休养工作;
5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;
6、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做好先进人物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工作;
7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教学竞赛、岗位练兵活动;
8、负责工会组织自身建设;
9、管理工会经费和资产;
10、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它工作。